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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平:“中华民族”建设:尚未完成的历史任务

发表时间: 2020-06-28    浏览次数:

今天的中华民族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伟大复兴的目标,这是中共十九大做出的一个重大的历史性判断。在此基础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内涵围绕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界定,国家发展的未来目标围绕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确定,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使命也围绕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来论述。与此同时,分析和论述党和国家重大问题也由政党、国家、人民三个维度变为了政党、国家、人民、民族四个维度。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又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写入了宪法,中华民族的历史地位和肩负的历史使命均前所未有地凸显出来。今天对中华民族的重新聚焦,促成了对中华民族的全面审视。从现实的情况来看,为了充分发挥中华民族在凝聚全体国民的共识和力量方面,在促进国家的统一、稳定以及在实现国家发展目标方面的功能,通过有效的民族建设而促进中华民族的凝聚和一体化,不仅十分必要也十分迫切。但中华民族建设中“应有”与“现有”之间的矛盾明显存在。而如此一个现实的矛盾,又把中华民族建设的历史任务并未完成的重大问题凸显了出来。

一、“中华民族”概念的形成及影响

在当代中国的语境中,中华民族常常被当作普通的民族现象以及中国复杂族际关系中的一个普通主体来看待,往往将其纳入“民族问题”的范畴来进行判识。然而,以这样的方式来认知中华民族以及得出的结论难免失之于偏颇和流于肤浅。中华民族是中国近代以来逐步构建起来的民族实体或民族共同体,只有将其纳入近代中国历史发展的进程来考察,才能对其进行准确的认知。

我们耳熟能详的“民族”概念首先形成于西方国家,其本意并非指任何一个族类性质的历史文化群体,而是专指与民族国家紧密结合在一起并具有丰富文化内涵的社会政治共同体。中国自秦代至清代,王朝国家是主导性的国家形态,因而并没有形成向民族国家自然过渡的历史进程,也没有形成原本意义的“民族”概念。中国的“民族”概念是由外部引入的。这一概念被引入国内后,便与当时流行的“中华”概念结合,形成了“中华民族”概念。然而,不论是“民族”概念的引入还是“中华民族”概念的创制,都并非单纯的思想性或学术性行动,而是与中国的民族国家构建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的社会历史过程。近代中国的民族国家构建,才是“民族”概念引入和运用以及“中华民族”概念形成和中华民族构建背后的深层次历史逻辑。

中国的民族国家构建,是在中国陷入困境后于自救之路探索中的被动选择。中国作为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有自身发展和演变的历史逻辑,但这样的逻辑在鸦片战争后已经无法延续了。鸦片战争不仅陷古老的王朝国家于空前的危机,也彻底改变了具有数千年文明史的古老国家的发展进程。不屈的中国人在国家陷入深刻危机后便逐步觉醒,进而开始了对自救图强之路的探索。首先,西方先进的技术受到关注,“师夷长技以制夷”的救国之策随之形成。然而,“中体西用”的洋务运动失败了,也促成了那些最先觉醒的先贤们对国家制度的思考。日本在“明治维新”中以西方制度改造传统制度而使国家获得生机的实例,加强了先贤们通过国家制度改造而自救图强的信心。日俄战争中采取现代国家制度的日本战胜了传统俄国的事实,更是使探索自救图强之路的先贤们得出了“日俄之胜负,立宪专制之胜负也”的结论,进而导致了学习西方国家制度的宪政改革。宪政改革失败了,但它将通过国家制度改造而使中国由传统文明向现代文明转型的议题凸显于中国近代的历史舞台,并产生了持久影响。西方近现代的国家制度,从国家形态演进的历史进程来看,就是民族国家制度体系。正是这样的制度体系对西方社会进行了有效的组织,为现代文明的形成和巩固提供了基本的组织架构。中国近代在自救图强探索中为了实现由传统文明向现代文明的转型,最终也选择了民族国家制度。

中国在学习和借鉴近代以来的民族国家制度的过程中,自然无法回避塑造民族国家制度的民族和“民族”概念。梁启超就是在接触西方民族国家制度的过程中感受并认识到民族与之具有不可分割的联系,于是便将“民族”概念引入中国。梁启超先是在1899年所撰的《东籍月旦》使用了“民族”概念,接着又在1903年撰的《政治学大家伯伦知理之学说》中将德人布伦齐利的民族的八大特质作了翻译引进。梁氏的民族概念,实际上是西方民族国家构建以后用以指称国家民族的概念。

“民族”概念进入中国的时候,中国国内的族际关系十分复杂,既有由历史文化联结而成的诸多族类群体,如汉、满、蒙、回、藏,又存在一个由众多族类群体在统一国家内长期交往交流交融中逐渐凝聚却又尚未定型的庞大民族群体。因此,一个普适性的“民族”概念并无法有效地指称和述说复杂的民族状况,无法满足现实的需要。而当时的中国,构建民族国家的课题已经凸显出来,因而对能够支撑民族国家构建的整体性民族群体产生了强烈的期待。在这样的背景下,梁启超把当时极具热度的“中华”概念与“民族”概念结合起来,创造了“中华民族”概念。他一开始用此概念来指称汉族,随后便在1905年通过对“大民族主义”与“小民族主义”的划分,而做出了中华民族是国内诸族“组成的一大民族”的论断,从而使“中华民族”概念有了稳定的内涵。正如有学者指出的那样:“梁启超率先提出‘中华民族’这个概念,是因为一方面要维护大清帝国遗留的族群和疆域,另一方面要顺应当时国际上所谓‘民族国家’潮流。因为当时世界趋势是建立‘民族国家’……为了符合这个‘民族国家’的模式,就要塑造整个的‘中华民族’。”从理论上说,梁启超形成‘大民族’观念,是基于对西方有关‘民族国家’思想认识选择的结果。”

值得注意的是,梁启超关于“中华民族”是由国内诸族组成的民族共同体的论断,在肯定中华民族是一个复合的民族共同体的同时,也肯定了国内诸族作为民族的存在,从而为后来国内“各民族”的构建埋下了伏笔——为其奠定了概念基础。

西方的“民族”概念在民族国家的基础上形成,并随着民族国家的普遍化而广泛传播,指的就是民族国家(nation-state)中的民族(nation)。因此,“民族”天生就与民族国家及现代民族主义有着内在和本质的联系,是一个包含着国家主义和民族主义内涵的概念,具有突出的意识形态色彩。在此基础上形成的“中华民族”和中国“各民族”的概念,也是如此。

“民族”这样一个意识形态性质概念的引入,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中华民族”和“国内诸族”概念,对中国社会和中国历史的影响是根本性的。这些意识形态性质的概念具有广泛的动员作用,一旦与国内复杂的族际关系相结合便会形成巨大的“概念牵引”力,导致现实的民族构建过程,进而对民族国家构建以及国家的统一和稳定产生深远的影响。尤其是“中华民族”概念,它为中国历史上众多族类群体凝聚成为一个民族共同体提供了称谓。因此,“中华民族”并不是一个普通的概念,它是一个重要的文化标识和认同符号。它与中国民族国家构建和国内族际关系结合,就促成和激发了一个具有深远影响的民族构建过程,即中华民族的构建。

二、“中华民族”的艰难构建过程

“中华民族”的构建并不是“创造”民族,而是对中国历史上的族类群体在交往交流交融中逐渐凝聚为一个整体的进程施加积极的影响,使其朝着一个民族实体的方向发展,并最终凝聚成为以“中华民族”为族称的民族实体的过程。这样的民族构建是历史上民族融合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继续,也为中华民族国家的构建创造了必要的条件。通过这样的构建而形成的中华民族,既是与中华现代国家结合在一起的现代民族,又是中国历史上各种族类群体交往交流交融的必然结果。这也是一个历史与现实交融和互动的过程,是一个中国由传统文明走向现代文明及由王朝国家转型为民族国家的过程。这一过程大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中华民族”概念的传播以及被广泛接受。中华民族的构建与“中华民族”概念的传播和认同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首先表现为该概念被接受的过程。可是,“中华民族”概念毕竟是在特定社会历史条件下创建的,它被社会接受和认可不会一蹴而就。辛亥革命终结了王朝国家历史并建立了初具民族国家性质的中华民国,为“中华民族”概念的广泛传播和中华民族构建提供了重要的政治条件。然而,辛亥革命后相当长时间内民族国家的构建并没有得到有效推进,连年的军阀混战对民族国家构建形成了严重的阻碍,也对中华民族观念的传播形成了阻碍。“五四运动以前,不仅社会上,甚至一般知识界和舆论界中,这一观念都还并没有真正确立起来。”1919年召开的巴黎和会上帝国主义列强带给中国人的耻辱激发了国人的命运共同体意识,也促成了国人对“中华民族”概念的认同。因此,“在政治界、思想界、知识界和舆论界,中国各民族一体化的‘中华民族’概念和观念得以基本确立、并逐渐较为广泛地传播开来,还是在‘五四’运动之后,特别是20世纪20年代之初以后”。那时,“不仅国民党人和国家主义派(后成为青年党)人士,共产党等其他政治派别和思想人物,也都已在中国各民族人民相对平等构成为一个整体的意义上,频繁地使用了‘中华民族’概念”。孙中山的“三民主义”也融入了中华民族的思想。他在1919年的《三民主义》一文就提出,汉族应“与满、蒙、回、藏之人民相见于诚,合为一炉而治之,以成一中华民族之新主义”,主张“融化我们中国所有各民族,成个中华民族”。1922年的中共二大宣言也提出:“推翻国际帝国主义的压迫,达到中华民族完全独立。”[9]这一切都意味着中华民族意识的觉醒,从而为中华民族的构建奠定了基础。

二是,以统一的国家制度取代传统的地方制度。中华民族的构建,意味着将国内生活于不同地域、分属于不同族类群体的居民整合为以“中华民族”为族称的民族实体。但是,历史上长期处于王朝统治下的诸多地方形成了具有一定独立性的制度和政权,以及以家族统治为核心的基层制度,将国内居民分割开来并束缚于狭小的地域,塑造和固化了国内居民的异质性。因此,对这样的地方制度进行彻底的解构,并以统一的国家制度和政权取而代之,是中华民族构建得以有效推进的必要条件和关键一步。1925年7月1日国民政府在广州成立,以及北伐成功而实现全国统一,尤其是南京国民政府获得了国际承认而成为了中国的合法政府,不仅是民族国家构建的重要进展,而且为中华民族的构建提供了必要的制度条件。在此条件下,国民政府也出台了一系列促进中华民族构建的政策。“由于蒋介石对孙中山建立‘国族’基础上的‘大中华民族’理论非常推崇,故他对于‘中华民族’的一体化符号认同,在国家层面积极地予以推动”[10],从而对中华民族的构建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三是,各种族类群体在国家危亡时刻的深度融合。在众多族类群体于“民族”概念广泛传播后日渐活跃并朝着民族的方向积极构建的条件下,中华民族构建的关键或实质就在于它们的进一步融合和凝聚。这样一种在自然演进条件下需要很长时间的融聚过程,在日本帝国主义入侵而陷中国于危亡的特殊条件下迅速地实现了。日本侵华战争把严重的灾难带给了全体中国人,也使正在形成中的中华民族面临着亡国灭种的危险。国人于是便在保种图存的过程中加强了团结和凝聚,加深了对“中华民族”的认同。1935年发表的《义勇军进行曲》唱出了国人对“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的深刻体认,激发了国人用自己的血肉来筑起抵御外敌的“新的长城”的热情,因而迅速传遍全国。国民政府在“七七”事变后发表的《对卢沟桥事件之严正声明》做出的“如果放弃尺寸土地与主权,便是中华民族的千古罪人”的宣誓,以及“地无分南北,年无分老幼,无论何人,皆有守土抗战之责任,皆应抱定牺牲一切之决心”,以“保持我们民族的生命”的号召,得到了广泛的响应。在巨大的国家危机、民族危机面前,分属于各族类群体的中国人迅速地凝聚成为了一个有机的整体,从而将中华民族的构建大大向前推进。

四是,国民对“中华民族”族称的理性认同。这一步是在20世纪三四十年代思想界和学术界关于“中华民族是一个”的讨论中实现的。在“七七”事变后抗日战争全面爆发的背景下,针对国内思想界和学术界强调中国民族多元化的观点,顾颉刚于1939年在昆明的《益世报·边疆周刊》上发表《“中国本部”一名亟应废弃》一文后,受到傅斯年在回信中“‘中华民族一个’,这是信念,也是事实”观点的影响,又在《益世报·边疆周刊》上发表了《中华民族是一个》的文章,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凡是中国人都是中华民族——在中华民族之内我们绝不该再析出什么民族——从今以后大家应当留神使用这‘民族’二字”的观点。“顾氏的这篇文章发表后,引起了很大的反响,顾氏所主持的《边疆周刊》栏目也收到不少讨论文章。”除此之外,许多学者还发表了更多的观点和言论,从而形成了一场围绕“中华民族是一个”这个根本问题而展开的大讨论,最终以“中华民族是一个”的观点占了上风并广泛传播而结束。这场讨论,本质上是思想界和学术界关于中华民族的自我反思,最终巩固了对中华民族的自觉。

五是,中华民族与国家结合而获得国家形式。中华民族在本质上是民族国家的国族。因此,中华民族的构建,只有实现了民族与国家的结合、中华民族成为民族国家的有机组成部分并具有了国家的形式才算最终形成。中华民族构建中这样有决定意义的一步,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实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国家的独立和民族的解放以及中华民族国家构建的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是中华民族的民族国家。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中华民族与国家有机地结合在了一起,使中华民族具有了国家的形式。中华民族也因此完成了自己的构建,成为一个与欧美及世界上其他民族国家中与国家结合在一起的民族同样的国家民族。

在中华民族构建的同时,中国“各民族”尤其是少数民族的构建也在逐渐推进,从而形成了中国近代以来富有特色的二重性的民族构建。两种类型和性质的民族构建交织在一起,相互影响、相互纠缠,并共同向前推进。

三、“中华民族”建设的开启与彷徨

中华民族构建的完成,标志着众多的族类群体已经凝聚为一个以“中华民族”为族称的民族共同体。然而,各个族类群体组成中华民族之后,它们之间的界限并未消失,中华民族也因此而具有突出的结构性特征。在国家领导下通过各种方式来促进中华民族的凝聚和巩固,就成为中华民族构建后面临的历史任务。完成该历史任务的行动和过程,便是中华民族建设。因此,中华民族构建的完成,也就开启了中华民族建设的进程。中华民族建设也成为了中华民族国家建设的重要内容。如果说20世纪前半段中华民族的构建与中华民族国家的构建相辅相成的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华民族建设就与中华民族国家建设相辅相成。

中华民族的构建完成时,少数民族的构建仍然在继续,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进行三次民族识别才最终完成。经过这样的构建,历史上形成并延续到近代的众多族类群体最终被确定为56个民族。56个民族都拥有法定的族称并获得了相应的政治地位和法律地位,由其组成的中华民族的结构性特征进一步凸显并因此而定型和日趋刚性化。在这样的结构中,民族关系的内在张力会随着各个民族的权利和自身的发展而增强。因此,作为一个整体的中华民族的凝聚和巩固的程度,就取决于中华民族整体与各个民族关系的状况。

然而,中华民族建设并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得到始终如一地坚持。中华民族建设的推进中出现了曲折和反复,对中华民族建设的成效造成了直接的影响。

首先,中华民族建设的问题在理论上未得到有效解决。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时,就接受了苏联在民族问题上的主要观点。然而,苏联的民族理论和政策本质上是苏联成立前后国内族际关系的反映和处理族际关系的方式,特别重视国内各民族的权利。“列宁、斯大林为了发动沙皇统治下的各少数族群参加反对沙皇的斗争,宣布他们正如有的学者指出的那样:都是‘民族’并应当享有‘民族自决权’,可以自由地脱离俄国并建立自己的独立国家。”在这样的理论和政策的影响下,中国共产党“在幼年时期基本上照搬了苏联解决民族问题的模式和经验”,对少数民族给予了高度的重视,提出了“促成蒙古、西藏、回疆三自治邦,再联合成为中华联邦共和国”的政策主张。抗日战争胜利前后中华民族已经基本成型之时,中国共产党放弃了民族自决和联邦制,采取了以民族区域自治解决国内民族问题的政策主张,但没有对中华民族及其与中华现代国家的关系、中华民族与中国各民族的关系、中华民族建设与少数民族权益维护之间的关系等根本性问题做出清晰的理论阐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数十年间,在意识形态和学术研究中占有重要位置的民族研究都不包括中华民族。“中国的民族研究限于少数民族,势必不容易看到这些少数民族在中华民族整体中的地位”,当然不可能形成对中华民族的完整认识,因此便出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族理论中没有中华民族的完整论述的吊诡现象,使中华民族建设缺乏理论上的支撑和指导。

其次,紧迫的现实问题分散了中华民族建设的注意力。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中华现代国家即民族国家构建的实现,但这仅是从国家形态转变的角度进行的界定,现代民族国家的制度体系的建立仍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时,全国相当多地方的人民民主政权尚未建立,历史上形成的民族性地方政权仍然大量存在,历史上形成的复杂的族际关系仍然存在并发挥着重要的影响,生活于不同地方或区域的诸多族类群体(民族)在地方乃至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影响仍不可小觑。这一切又对统一国家制度的建立以及党和国家的各项任务的完成具有根本性影响。为了应对这些现实而紧迫的问题,党和国家在民族问题上把工作重心集中于少数民族方面,制订和实施了一系列以维护和提升少数民族权益为取向的政策。在这样的条件下,推进中华民族建设的工作就被搁置了。

再次,民族政策促进中华民族建设的预期并未实现。党在领导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一定时期,所采取的关心和帮助少数民族的政策,赢得了少数民族的支持并在民族关系的调整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相关政治任务的实现创造了条件。但是,这样一种良好的政策回报,也促成了进一步实施该取向的政策而达成加强民族团结和促进中华民族巩固的政策预期。然而,现实情况要复杂得多。维护和提升少数民族权益的政策促进了少数民族群众对国家和政府的认同,与此同时,这样一种针对具体民族来实施的政策也强化了民族间的界线和区分,并促进了少数民族的发展和自我意识的觉醒及利益要求的增强,从而导致了更高的政策预期和“狄德罗效应”的出现。某些少数民族的精英对其所属民族的民族意识进行理论加工,从而使之逐渐系统化并朝着意识形态化的方向发展,进而又通过宣传这种意识形态化的理论和观点而使少数民族的实体化得到提高,最终导致了民族关系中的张力进一步增强。因此,各种维护和提升少数民族权益的政策的实施,并未实现中华民族进一步巩固的结果。

在上述多种因素的综合作用下,中华民族的凝聚和巩固并未得到有效的推进,中华民族建设的步伐并不坚定。因此,中华民族被虚化就逐渐成为了现实。从理论和实践来看,“把‘民族’这个核心概念定位在56个‘民族’这一层面,其客观结果是架空和虚化了‘中华民族’”。于是,中华民族作为一个民族实体的存在逐渐被淡化,逐渐演变为用来指称中国历史上所有族类群体的空泛概念。在此背景下,费孝通提出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理论,在肯定组成中华民族的56个民族的“多元”存在的基础上,实现了对中华民族是“一个自觉的民族实体”的肯定,为中华民族的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然而,否定中华民族的言行仍不时出现,有学者直接把中华民族说成是伪命题,还有“权威学者甚至提出应废弃‘中华民族’这一提法”,主张中华民族实体化和加强中华民族建设的观点则受到抨击。中华民族虚化的状况并未从根本上改变。

这种状况的根本改变,发生于2014年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以后。习近平总书记在这次会议上发表的讲话,并没有采用惯常使用的“中国各民族”“中国各族人民”的提法,而是明确而郑重地使用了“中华民族”“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概念,并以此来论述民族关系和民族工作的重大问题。这样的论述从多个角度阐释了中华民族的内涵,从而提出了一个内涵丰富的中华民族思想。此后,思想界和学术界反对中华民族的声音渐趋沉寂,中华民族建设迎来了良好的社会政治环境。

四、“中华民族”建设的紧迫性再次凸显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做出的改革开放的决定,对当代中国的影响是决定性的。在改革开放的推动下,中国的现代化快速推进。2010年经济总量超越日本而居于世界第二位以后,中国的崛起便浮出了水面,中国在世界格局中的地位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并对整个世界产生着越来越重要的影响。中国正在走近世界舞台的中央,中华民族前所未有地接近伟大复兴的目标。

然而,中国发展面临的国内形势和国际环境也空前复杂,面临的矛盾和挑战前所未见。在这样一种复杂的形势和局面中实现发展的目标,必须把今天的国家发展目标与历史上的辉煌连接起来,必须把国家发展中的经济因素、政治因素与文化因素结合起来,必须把全国人民与全球华人的力量凝聚起来。只有凝聚起前所未有的发展动力,彰显在五千年文明基础上形成的中国气派,塑造中国在世界格局中具有持久影响的形象,国家崛起的目标才能最终实现。基于中国数千年历史发展并结合现代民族形式而构建起来的中华民族,既是蕴涵着强大而持久整合能力的社会形式,也是具有广泛动员能力和凝聚能力的文化标识和政治标识。在中国发展的关键时刻,只有中华民族才能承载起历史和现实相结合而形成的伟大使命,才能担当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的主体。中共十九大准确地把握这一历史趋势,围绕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来论述新时代的内涵以及党和国家的重大问题,把中华民族凸显于今天中国的历史舞台,使中华民族再次与国家的命运和未来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中华民族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凸显,承载着国家发展的目标和国人的希望。国家发展的未来目标需要一个巩固、一体化和强大的中华民族。但是,中华民族构建完成后继之而起的中华民族建设,在推进的过程中并不稳定也不顺畅,因而并未取得应有的成效。作为一个民族实体的中华民族由于未得到有效的维护甚至饱受争议和质疑而虚化了,显得松散和涣散。与其肩负的历史使命相比,中华民族的认同水平、凝聚力和一体化都存在着程度不等的问题。中华民族的“应有”与“现有”之间的差距赫然显现,从而不仅把中华民族建设的任务尚未完成的事实凸显了出来,也将时代提出的中华民族建设的紧迫性的问题凸显了出来。

今天要卓有成效地推进中华民族建设,首先要在思想上和理论上解决问题。当代的中华民族建设未能持续而稳定地推进,根本问题就在于思想上和理论上的认识不到位。长期以来在中国的民族问题上,关注的重点和焦点都在各民族尤其是少数民族方面,中华民族则被搁置和忽略;在意识形态和政策领域中占有重要地位的“民族问题”“民族地区”概念,都不包括汉族,也没有“中华民族”的内涵,过去宪法文本中只有“各民族”的概念而没有“中华民族”的概念。在这样的思想认识指导下,推进中华民族巩固、凝聚和一体化的政策自然就付之阙如,从而导致了中华民族趋向于虚化的后果。这样的思想认识不改变,中华民族建设就无法有效推进。

中国在辛亥革命终结王朝国家的历史后便开启了构建现代国家的进程。中华现代国家本质上是民族国家。在中华现代国家构建的背景下展开的民族构建过程,既构建了中华民族,也构建了中国各民族。不过,虽然“中华民族和它所包含的50多个民族都称‘民族’,但在层次上是不同的”。中华民族是一个由全体中国人组成的族体单位,支撑着中华现代国家的大厦,关乎全体国民对国家的认同,关乎国家的统一和稳定,关乎国家发展目标的实现。国内的56个民族,它们都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成员。这就是当代中国的民族国情。面对这样的现实,不能只看到一方面而忽视另一方面,更不可在思想认识和政策上有所偏向或偏废。

如果说中华民族和各民族的关系是一个大家庭和家庭成员的关系的话,家庭成员的发展和家庭本身的建设要统筹考虑,既要把作为家庭成员的各个民族发展好,更要把大家庭建设好。较之于各民族的发展来说,中华民族的建设和发展明显滞后了,中华民族建设方面欠账太多。在中华民族被赋予重大使命的今天,大力加强中华民族建设理所应当。把中华民族这个大家庭建设好,也是中国各民族的责任。

在思想和理论上解决了中华民族建设的认识问题之后,把中华民族建设落实到行动上的关键,是创造有利于中华民族建设和发展的政策环境。长期以来我国的民族政策都是面向少数民族的,没有促进中华民族建设的内容。这也是中华民族趋向于虚化的重要原因。今天来推动中华民族建设,必须从根本上解决好这一问题。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提出,2014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以“中华民族”“中华民族共同体”来论述民族关系和民族工作,党的十九大以“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来界定新时代内涵、确定国家发展目标,明确提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要求,既为从思想上和理论上解决中华民族建设的认识问题提供了指引,也为中华民族建设工程的实施提供了“元政策”。在此基础上,对法律和政策中不利于中华民族巩固和凝聚的表述,以及不利于中华民族一体化发展的各项具体政策进行调整,制订和实施促进中华民族一体化发展的具体政策,构筑一个促进中华民族巩固和发展的政策体系,才能有效地推进中华民族朝着巩固、凝聚和一体化的方向发展。

今天,中华民族的建设具有突出的紧迫性。这不仅是由于中华民族建设攸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目标的实现,而且还由于中华民族建设正在迎来一个难得的机遇期。今天的中国正处于传统农业文明向现代工业文明全面转型的巨变时期,中国的社会正在发生深刻的和整体性的变化。因此,那些为传统的族类群体或民族群体奠定基础并塑造其群体特征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正日渐式微甚至逐渐消失,在工业化、城市化基础上形成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对各个民族群体的塑造作用变得越来越突出。而且,这样的影响又随着社会快速转型所导致的人口代际更替周期的缩短而被放大。这样的时代变迁不仅导致传统民族群体出现了一系列趋势性的变化,而且已经对现行族际关系的结构产生了微妙而深刻的影响,从而为中华民族和中国族际关系的塑造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抓住历史机遇并乘势而为,一定能在中华民族建设的伟大工程中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综上所述,作为一个民族实体的中华民族,是在中国近代以后由传统文明向现代文明转型的历史中构建起来的,并在民族国家的构建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国历史上的族类群体在构建成为中华民族的同时,也逐渐地构建成为了56个民族。因此,中华民族便成为56个民族组成的共同体,具有突出的结构性特征。如果说西方国家的民族由公民构成因而是“公民民族”的话,中华民族就是由56个民族构成的“民族的民族”。正因为如此,中华民族建设就具有特别重要的价值。只有中华民族建设取得成效,中华民族才能巩固、凝聚和进一步地一体化;反之,就会虚化甚至走向解体。然而,中华民族建设由于种种原因而未得到持续推进,历史的欠账太多,中华民族建设的历史任务并未完成。今天,当中国的发展进入新的历史阶段,中华民族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接近伟大复兴的时刻,时代也将巨大的历史使命赋予了中华民族。与肩负的使命相比,中华民族建设的历史任务尚未完成的问题也愈显突出。在此背景下,继续推进和加强中华民族建设,既是时代提出的一个重大课题,也是一项重大政治责任和政治工程。只有建设一个巩固、稳定和具有凝聚力的中华民族,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才能最终实现。

(注:原文刊载《探索与争鸣》,2018年第4期,为阅读方便,参考文献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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